暫時我不公開個資 讓大家評評理
我受欺騙與精神折磨的故事。
我不公開姓名,也不放任何可以辨認當事人的個資。
以下所寫的,只陳述我所知道、親眼看見,或手上有對話、時間紀錄可以核對的事情。
2018 年,男方與女方開始交往。
當時女方仍有婚姻關係。
這段關係並沒有因為任何一方原本的家庭狀態而真正停止。
到了 2022 年底,男方開始追求我。
我那時並不知道,他身後其實還有一段沒有真正處理乾淨的關係。
我進入他的生活、和他一起生活,相信的是一段正常的一對一感情。
後來我才一點一點知道,原來我以為已經結束的人,從來沒有真正退出。
2023 年,女方曾向男方表示自己懷孕。
同一年,她陸續匯給男方共 66 萬元,分成 17 次。
2023 年 9 月,她離婚了。
但她與男方之間,仍然持續存在聯絡、金錢與未來安排上的牽連。
而那段時間,我仍然在男方身邊。
我甚至曾經和他談房子、談未來、談共同生活。
我以為自己正在建立一個家。
後來才知道,原來另一邊也一直沒有真正結束。
2025 年 11 月 26 日,我後來得知兩人曾一起去開房間。
之後,房屋、居住、未來生活的話題又再度被提出。
到了 2026 年,事情沒有因為我知道真相而停止。
反而開始進入一個非常荒謬的循環:
事情曝光。
爭吵。
說要結束。
安撫我。
私下又聯絡。
再被發現。
再解釋。
再說「沒有什麼」。
然後重新上演。
2026 年 6 月,男方甚至曾對女方說:
「妳不買房,我就要去租房子。」
也就是說,即使我已經因為這段三角關係受到嚴重傷害,他們之間仍然在談住處、談未來安排。
2026 年 8 月 2 日,我親耳聽到男方在電話裡對她說:
「我們分乾淨了。」
「各過各的。」
「沒有感情。」
但即使聽到這些話,事情依然沒有真正停止。
最讓我無法理解的,是我後來知道,女方曾反覆對男方灌輸一個觀念:
「反正她最後還是會原諒你,所以沒關係。」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才真正明白,為什麼一個人的傷,可以被重複踐踏這麼多次。
因為在某些人的認知裡:
只要受傷的人最後沒有離開,
傷害就好像不算傷害。
只要她還願意原諒,
欺騙就可以再來一次。
只要沒有立刻失去代價,
就可以繼續試探底線。
可是,被原諒,不代表沒有造成傷害。
一個人願意相信你,也不代表她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