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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地方選舉進入倒數,檢警調持續加強查緝賄選,競選活動中提供餐飲、物品等行為是否涉及賄選,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立法院6日進行行政院施政報告與總質詢,立委針對選舉場合提供餐盒、烤乳豬等情況提出質疑,要求法務部說明,外界熟悉的「30元標準」究竟代表什麼。
法務部長在答詢時表示,外界常提到的「30元」,並不是賄選與否的絕對紅線,而是檢調可以發動偵查的門檻。也就是說,提供的物品或餐飲價值達到一定程度,檢調可能進一步調查,但並非只要超過30元,就能直接認定構成賄選。
法務部長強調,反過來說,也不能理解成「30元以下就一定沒有賄選」。實際上是否成立賄選,仍須回到個案情況判斷,關鍵在於提供的物品是否可能影響或改變選舉人的投票意願,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對價關係。
針對競選造勢場合提供餐盒的情況,法務部也提到,最高檢察署過去公布的「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中,將選舉造勢活動提供參加民眾適度茶水、簡便餐飲,且沒有逾越一般社會常情的情況,列為不構成賄選的案例。不過,實際個案仍須依提供內容、對象、場合及相關情況進行判斷。
現場也進一步以較高價值的餐飲作為例子,包括炒麵餐盒、烤乳豬等,詢問若價值明顯高於一般簡便餐飲,是否就涉及賄選。對此,法務部長並未直接替特定案例下結論,而是再次強調,每個案件的事實不同,仍須經過調查,確認是否具有影響投票及對價關係。
因此,外界熟悉的「30元賄選門檻」,實際上並不是「30元以下合法、超過30元違法」這麼簡單。30元代表的是「可以進一步發動偵查」的標準,最後是否構成賄選,仍要看個案是否具有對價關係及影響投票意願等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