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逢森實名舉報國泰人壽涉嫌洗錢防制內控漏洞、申訴期間業務員疑似合謀滅證脫產並深夜凌遲保戶,事後父親鐵桶砸頭家暴!
涉案財團與當事人:國泰人壽、業務員林妍恩、要保人林福明、
事由:
📌【核心金流產權源頭】— 113 年 12 月 16 日 ,父親以郵局利息太少,要我名下尚未到期之200 萬元定存辦理中途解約。隨即跨行匯入林福明之麥寮農會帳戶,並購入由林妍恩經手的投資型保單
📌【財團內控違法失靈】— 該筆金額為定存中途解約之異常金流。依相關規定,業務員依法承擔專業查核責任。 然而,林妍恩為貪圖獎金,竟在資金來源聲明書上,勾選家庭共同基金/退休金」,未善盡審查義務,核保程序形同虛設。
📌【肉體家暴】我屢次向父親索討,父親拒不歸還。今年8月4日又向父親提及,希望能歸還。父親當場惱羞成怒,在客廳內對我咆哮並怒斥我愛計較、沒事又在亂。隨後,父親竟抓起一旁的「鐵製垃圾桶」,狠狠砸向我的頭部,導致左前額撕裂受傷流血,頭暈嘔吐。我有去麥寮長庚醫院驗傷並向崙豐派出所正式立案。目前本案已由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正式分案,檢察官已開完偵查庭。
📌【財團合謀滅證與行政欺瞞】
國泰早已在 10 月 8 日收到產權申訴,案件處於官方調查期間,竟然未暫緩保單的任何處置。反而於 10 月 13 配合無出資之要保人辦理解約,意圖協助脫產滅證!
📌林妍恩得知案件成立後,在面臨未知恐懼下,竟然在 10 月 14 日深夜 12 點,狂傳訊息騷擾到 次日清晨。甚至憑空捏造罪名誣指我「恐嚇、危害她與家人的生命安全」,惡意抹黑、語言羞辱我貪心不足。我留有截圖為證。脫序騷擾之後,讓我極度不適與恐慌。申訴中心於10 月 16 日,發送簡訊向我說明已向林妍恩完成業務說明,並保證不再打擾。
📌【最終現狀與聲明】 本人已向金評會申訴,後續不論是特案自始撤銷、還是依法追索全部溢領配息,本人一律拒絕任何口頭推諉,必須看到款項歸扣與退還本人原始郵局帳戶。
國泰有錯在先,不知誠信檢討,反倒暗渡陳倉解約滅證,並放任業務員連夜騷擾、誣告。迄今,未見國泰有任何和解方案與處理措施,只有官方簡訊以推諉方式要我前去客服中心調閱簽名資料,企圖混淆視聽。
我相信,良善與正義自在人間。遲來的正義如果不自己捍衛與爭取,可能遙遙無期,甚至永遠不會來。我要追回母親生前留給我的溫暖與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