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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去年底發生一起毒駕死亡車禍,33歲男子陳崇宇施用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等毒品後,竟無照駕駛賓士車上路,行經南榮路時失控暴衝,造成73歲陳姓老翁等多人死傷。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後,於10月30日依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陳崇宇有期徒刑7年8個月。判決結果出爐後,死者女兒當場情緒崩潰,蹲地痛哭,直言無法接受這樣的刑度,強調一定會提出上訴。
這起事故發生於2025年12月9日傍晚,陳崇宇施用毒品後,未取得合法駕駛資格便開著賓士車上路,晚間行經基隆市南榮路郵局附近時,車輛突然失控,先追撞陳姓男子騎乘的機車,接著波及路旁車輛,並撞上正在倒垃圾的陳姓老翁、林姓民眾及馬姓清潔隊員,造成多人受傷。
其中,73歲陳姓老翁傷勢嚴重,出現胸腹部挫裂傷、骨折及出血性休克等情況,經送醫搶救仍不幸於兩天後宣告不治。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不僅奪走老翁性命,也讓原本平靜的家庭從此陷入傷痛。
案件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陳崇宇在法庭上坦承犯行,表示對事故感到後悔,並稱自己在看守所內抄寫佛經迴向給死者。不過,這些說法仍無法平息家屬的悲痛。檢察官求刑8年6個月,死者女兒則希望法院判處9年至9年6個月徒刑,最終法院判處7年8個月,讓家屬難以接受。
死者女兒聽完判決後淚流不止,痛訴父親只是出門倒垃圾,卻因此失去生命,肇事者卻只被判處7年8個月。她更指出,陳崇宇吸毒已長達10年,還有14次通緝紀錄,質疑這樣的刑度是否足以讓對方真正悔改,也擔心他服刑後再度犯案,讓其他家庭重蹈覆轍。
家屬認為,失去親人的傷痛不是金錢賠償可以彌補,真正希望的是肇事者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應有責任。女兒激動表示,自己無法接受一條人命換來這樣的判決,擔心未來仍會出現下一個受害者,強調將依法提出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院也於10月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加重毒駕相關刑責。依修法內容,毒駕致人於死將面臨更重刑責,10年內再犯毒駕並造成死亡者,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相關修法並不代表本案一審判決會直接適用新規定,仍須依案件發生時間及法律適用原則判斷。
毒駕案件屢屢造成無辜民眾傷亡,也讓社會持續關注刑責是否足以發揮嚇阻效果。對陳姓老翁家屬而言,父親已經無法回家,接下來只能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應有的交代;而這起案件的一審判決,也將隨著家屬提出上訴,繼續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