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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日前在藍白立委聯手下,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明定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將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不過,這項政策也引發財源分配、健保制度及弱勢保障等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5)日在行政院會中指出,這次修法涉及三大問題,除了可能衝擊社會保險制度,也將大幅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要求衛福部彙整各界意見後,重新審慎評估。
此次修法於10月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條文明定,老人或其法定扶養義務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適用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換句話說,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未來將有機會免繳健保費。
卓榮泰表示,政府一直重視長者福利,現行制度針對70歲以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長者,每年編列約12.2億元補助健保費;至於65歲至69歲的低收及中低收入戶長者,則由地方政府依照自身財政能力提供補助。
然而,這次修法後,健保費補助對象將大幅擴大,預估涵蓋超過8成以上的長者,每年所需經費約400億元,若以未來20至30年的支出推估,補助金額更可能攀升至600多億元。卓榮泰認為,修法大幅增加政府歲出,卻沒有明確交代財源,也未完整履行與行政院徵詢的法定程序,對國家財政規劃將造成不小影響。
卓榮泰進一步提出三大質疑。第一,違反社會保險原則與世代正義,因為全民健保制度建立在自助、互助及量能付費的基礎上,若大幅擴大特定年齡層的補助,恐影響原有制度精神及不同世代間的負擔公平性。
第二,違反社會福利應優先照顧弱勢的原則。卓榮泰指出,此次修法不僅擴大一般長者的補助範圍,還刪除了現行針對特定弱勢長者的部分醫療補助規定,可能讓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真正需要協助的族群,反而失去原有保障。
第三則是涉及憲法及財政紀律問題。由於政策所需經費龐大,若沒有穩定財源支撐,未來恐怕排擠其他社會福利及公共政策支出。
此外,由於行政院針對修法提出覆議的期限即將於11月6日到期,外界也關注行政院是否採取不副署等因應方式。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必須兼顧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以及程序合法合憲三大原則,行政院將在憲法賦予的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妥善因應作為。
卓榮泰最後要求衛福部整合各界意見,針對政策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通盤研商,並回歸量能負擔、保障弱勢及財政永續等原則,審慎提出評估建議。這項攸關數百萬長者健保權益的修法,後續行政院如何因應,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