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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毒駕肇事案件頻傳,尤其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引發多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民眾死傷與家庭破碎,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強化遏止毒駕行為,行政院會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其中最受矚目的是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展現政府重懲毒駕的決心。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面對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持續危害社會安全,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現行毒品與毒駕防制作為,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方向提出14項措施,希望從根本降低毒駕事件發生機率。
根據法務部提出的修法內容,未來單純毒駕將由現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刑度由現行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若毒駕造成他人死亡,刑責也將大幅提高,由現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對於累犯部分,修法更祭出重罰,10年內再犯毒駕致重傷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則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400萬元以下罰金。
除了提高刑責外,草案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死亡,行為人所使用的車輛原則上都將依法沒收;若車輛無法沒收,也可追徵其價額。此外,若車輛所有人明知他人飲酒或吸毒,仍提供車輛使用,導致重大事故發生,同樣可能面臨車輛遭沒收處分。
在軍方部分,《陸海空軍刑法》也同步修法,現役軍人毒駕除刑期與一般民眾相同外,罰金金額將進一步提高,以維護軍紀及保障官兵與民眾安全。
卓榮泰也宣布,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由他親自召集會議,全面強化毒品查緝與防制工作。行政院強調,修法完成後將進一步提高毒駕犯罪成本,從源頭遏止毒品危害與交通事故發生,守護民眾生命安全與用路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