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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撞死警所長案二審15日再度開庭,因毒駕拒檢、拖行並撞死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的陳嘉瑩,一審遭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死刑。此次開庭中,辯護律師錢建榮主張一審程序存在瑕疵,更強調「人命可貴」,認為國家若要判處死刑,必須嚴格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不過此番言論當庭引爆家屬怒火,劉宗鑫父親激動反問:「你們有尊重被害人的人命可貴嗎?」
陳嘉瑩於2024年9月毒駕遭警方盤查時拒檢逃逸,劉宗鑫試圖阻止她離開,卻遭拖行近300公尺,最後因車輛撞上捷運工程護欄而重傷身亡。一審法院認定,陳女明知劉宗鑫懸掛車外,仍高速行駛且未減速,具有殺人故意,因此判處死刑。
全案上訴後,陳嘉瑩仍否認殺人,主張僅構成傷害致死。庭訊中,她的律師團除聲請重新勘驗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畫面外,也以陳女育有年幼子女為由,主張應考量《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兒童最佳利益」。
其中,錢建榮更當庭批評一審勘驗程序不合法,甚至形容審判長「像鄉民一樣」,質疑法官未客觀記載勘驗內容。他表示,死刑案件涉及國家剝奪人民生命,「人命可貴」,無論被害人或被告,都應受到法律保障。
然而,這番說法讓劉宗鑫父親情緒激動。劉父當庭表示,兒子是在執行公務時遭殘忍拖行致死,案發至今自己天天做惡夢、痛哭不已,「人命可貴,那你們有尊重被害人的人命可貴嗎?」他更質問律師團:「如果今天被殺的是你們的家人,你們還會這樣說嗎?」
劉父痛斥,陳嘉瑩明知所長掛在車外,仍執意踩油門逃逸,根本沒給劉宗鑫任何活命機會,卻還主張只是傷害致死,讓家屬無法接受。劉母也當庭落淚表示,希望司法能公平公正,也希望被告與律師能體會失去孩子的痛苦。
面對家屬的悲憤控訴,陳嘉瑩及律師團均未正面回應。全案仍由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