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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Lu Li Xuan
台中買車遇到惡劣車行,惡劣業務!
照片是我大致上介紹我姐的生活狀況,我是真沒想到會有人連弱勢族群都欺負得下去。然後我來幫大家整理一下這整件事的懶人包:
車行在崇德十九路
購車經過:
我姐去看車時,就發現冷氣不會冷!
張姓業務聲稱這台車冷氣是恆溫的,溫度調低一點就好。試車沒多久,對方就聲稱母親生病急著回去照顧,試車草草結束。
當時我姐急著用車,也基於同情對方家中有事,當天就下訂了。
付尾款交車時,才發現車牌被換過,業務稱車牌太舊主動換新。
最誇張的是,對方過程中未經告知私刻印章!涉嫌偽造文書!合約中的【同意代刻印章】欄位,我姐根本沒有簽名,有圖為證。
過程中還塞了一堆代辦費要索取,直到我姐翻臉,對方才說自行吸收。
(這種亂灌費用的手法,我身邊很多朋友也遇過)
交車時冷氣依然不冷,業務仍口頭承諾「溫度調低一點就好,有問題一定處理」。新聞中對方聲稱「她女兒說冷氣會冷」,但事實是我姪女剛剛在群組裡面說:他叫我發動車子我根本不敢。
結果從台中開回雲林,最近炎熱的天氣下一整路都在悶熱中度過。更恐怖的是,隔天載姪女下課買飯時,車門竟然關不上!還好不是在高速行駛中發生,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張姓業務堅稱「合約寫得很清楚」,交車時功能都正常沒壞。
後來我們尋求該車行老闆協助,老闆說:
1 . 該業務是外面配合的,不是該店員工。
2 . 業務的名片是自己偷印的。
3 . 老闆聲稱聯絡不到這位業務。
總結:
其實我認為冷氣和車門壞掉都是小事,最差最差就是處理不好就民事和解,但我真沒想到竟然會私刻印章,無視法律觸碰偽造文書的刑法。
我之前買車時,對方業務還會打電話來知會要刻章,掛掉電話後還希望我傳文字,表示同意刻印章!
不知道是不是台中二手車業務行事作風都這樣?因為張姓業務就一直說「我們台中都這樣」,我認為這件事確實合約上都寫得清清楚楚。我姐或許真的沒辦法透過法律要求對方維修冷氣或車門,只能看消保會能不能介入處理一下,看有沒有辦法達到共識!
-----未完留言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