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6f384版主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年遭槍擊震驚社會,檢警事後追查發現,涉案者與竹聯幫寶和會有關,除槍手及多名幫眾已遭判刑定讞外,檢方另認定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為幕後操盤手,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不過,高等法院23日二審宣判,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仍不足以證明邵柏傑涉案,維持一審見解,再度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館長陳之漢於2020年8月在新北市林口健身房外遭槍手劉丞浩近距離開槍,右腿中彈重傷,所幸送醫後保住性命。檢警調查發現,寶和會大組長施俊吉涉嫌策畫犯案,劉丞浩則負責執行槍擊任務,兩人最終分別遭判16年及15年6月徒刑定讞。
隨著案件持續擴大偵辦,檢方發現寶和會除涉及館長槍擊案外,還牽涉多起重大刑案,包括前台北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國振遭槍擊案、地下匯兌業者恐嚇取財案,以及「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遭擄人勒贖案件。
檢方透過數位採證、手機通訊紀錄、金流分析以及共犯、證人證詞等資料,認定邵柏傑雖未直接參與犯案,但疑似隱身幕後指揮組織運作,並吸收年輕成員從事暴力犯罪,因此將其依組織犯罪及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嫌起訴。同案被告劉志強則被控參與犯罪組織及恐嚇取財未遂。
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雖主張邵柏傑是寶和會「前會長」或「實質領袖」,但相關卷證無法證明其曾主持、操縱或指揮組織犯罪。法官指出,無論是館長槍擊案、擄人勒贖案,或恐嚇取財案件,都缺乏直接證據顯示邵柏傑涉入其中。
此外,檢方曾提出邵柏傑與寶和會成員往來密切、曾出現在涉案成員聚集場所,以及疑似透過通訊軟體下達指令等事證,但法院查明後認為,邵柏傑並未在檢方所指的幹部群組內,相關接觸或見面事實,也不足以推論其具有實質領導地位,因此無法作出不利認定。
至於劉志強部分,法院認定其涉及地下匯兌業者恐嚇取財未遂案,並參與犯罪組織活動,雖然偵查期間否認犯行,但審理時已坦承犯罪,因此仍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處10月徒刑。
案件經檢方提起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對邵柏傑部分的認定並無不當,檢方上訴理由不足以推翻無罪判決,因此維持邵柏傑無罪結果;劉志強部分雖撤銷原判重新量刑,但最終仍維持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