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羈押42天獲交保!法院裁定1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因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及恐嚇公眾等案件,遭羈押42天後,士林地檢署今(29)日偵查終結並依法起訴。案件移由法院審理後,法官裁定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禁止與同案被告接觸8個月。交保完成後,孫安佐步出法院表示,相信司法會作出公平判斷,也再次強調自己沒有想傷害任何人。
檢方指出,孫安佐曾多次在台北市及新北市道路、步道、停車場等公共場所,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測試火焰效果,共計7次。檢方認為,高溫火焰、濃煙及油氣恐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加上相關畫面被發布到網路,足以引發社會不安,因此依相關罪嫌提起公訴。
此外,檢方也指控,孫安佐於2018年至2019年間,涉嫌透過網路向不明人士購入非制式霰彈槍、空氣槍及公告查禁模擬槍各一把,經警方查獲後,認定涉犯槍砲相關法令,一併移送偵辦。
庭訊時,孫安佐否認噴火行為涉及公共危險。他表示,當時主要是拍攝影片及進行實驗,操作前都有挑選空曠地點,也避開建築物、易燃物及人車經過的時機,自認不會造成危險。
法官詢問若火勢失控是否有應變方式時,孫安佐表示,自己了解火焰噴射距離及範圍,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形;即使真的起火,也能立即利用身上的布料進行初步滅火。
對於恐嚇公眾罪嫌,孫安佐同樣否認犯行,強調影片皆標示「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拍攝目的並非製造恐慌。
至於被控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並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希望重新鑑定;至於霰彈槍部分,他主張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不應認定具有殺傷力。
檢方則認為,孫安佐對涉及重罪的具殺傷力槍枝部分均予以否認,且有再犯風險,因此建請法院續押。不過法院審酌後,仍裁定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禁止與同案被告接觸8個月。
完成交保程序後,孫安佐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