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報廢意外揭假車牌!男子用了10餘年不知情
一名男子將騎乘多年的機車交由車行代辦報廢,原以為只是一般報廢程序,沒想到卻意外查出懸掛多年的車牌竟是偽造品,還因此遭檢方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起訴。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男子明知車牌為偽造,最終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男子於2025年初委託車行辦理機車報廢,車行再交由專門代辦人員將車牌送往監理機關辦理註銷。雖然報廢程序順利完成,但承辦人員察覺車牌外觀有些異常,後續送交鑑定,確認該面車牌並非合法製發,而是偽造品,案件因此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男子應訊時表示,機車購買時就已懸掛這面車牌,十多年來從未更換,也一直正常驗車、繳納相關規費,從未有人告知車牌有問題。直到車輛因長期停放無法使用才決定報廢,完全不知道自己使用的是假車牌。
負責代辦報廢的人員也出庭作證表示,自己平時經常處理機車報廢案件,若能一眼看出是假車牌,就不可能將車牌送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可見外觀與真車牌相當接近。
法院審酌後指出,該車牌除了下方貼有車主自行黏貼的貼紙外,整體外觀、字體及配色與一般合法車牌並無明顯差異,就連有相關經驗的代辦人員都未能立即辨識,一般民眾更難察覺異狀。
此外,法院也認為,男子多年來均以本人名義繳納相關規費,若早已知道車牌是假造,實在沒有理由長期正常使用,甚至還主動委託代辦送往監理機關辦理報廢。因此,法官認定檢方無法證明男子具有故意使用偽造車牌的犯意,依法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圖片為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