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黃網線遭警攔查!現役女軍人稱前晚飲酒,酒測仍0.57判刑4個月
台北市一名現役軍人酒後開車上路,因違規停在黃網線及機車停等區,引起巡邏員警注意,攔查時車內飄出濃厚酒氣,經酒測後數值高達0.57毫克,全案移送法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姓女子於今年4月12日凌晨3時許,駕車行經台北市民族西路一帶時,因違規停放在黃網線及機車停等區,遭巡邏中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員警發現並上前盤查。警方與她接觸時,立即聞到車內散發明顯酒味,隨即進一步實施酒測。
呂女起初否認酒後駕車,表示自己前一晚曾在新竹南寮漁港飲酒,認為經過一段時間後酒精應已代謝,因此才開車返家。不過,警方以酒精感測器初步檢測後出現警示,正式酒測結果更測得吐氣酒精濃度達0.57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兩倍以上,警方當場依法將她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時指出,呂女身為現役軍人,應更加謹慎遵守法律,卻仍在飲酒後駕駛汽車上路,對用路人安全造成潛在危害。法官審酌她坦承犯行、沒有犯罪前科,且實際駕駛距離不長等情節,最終依《陸海空軍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