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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sstar320
這不是漫畫。
這是真實發生在台灣的故事。
18歲護校女孩,我的寶貝女兒——桐桐。
她只是騎著機車停在機車等待區 等待紅燈,
卻永遠失去了未來。遭到後方吊車二度輾斃,
一年多來,賴阿明兇手、賴阿明的女兒們賴淑儀、賴幼羽、賴思涵(吊車的臨時通行證申請書由女兒們的駕照、行照來申請擔任前後導車,實際上根本沒有前後導車)以及金昶吉工程企業有限公司,沒有一句真誠的道歉。
一次又一次走進法庭,我們期待的是公平,卻一次又一次帶著更深的傷離開。
法庭上,趙子榮法官對我說:「你提出的撫養費,我會全部封殺。」
我忍著眼淚問:「難道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
趙子榮法官回答:「對啊。」
直到今天,我們又陸續發現更多令人震驚的事實。
判決書上居然寫我們領了700萬的強制險,但依法強制險是兩百萬,哪來的700萬….
我沒有拿到700萬,從頭到尾強制險只有200萬,相信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我很非常疑惑為何會這麼寫…
根據資料,肇事駕駛賴阿明早在民國77年,就曾因業務致死案件遭偵查起訴,並於民國78年遭法院判決,僅數個月,緩刑兩年。
此外本案大型拖吊車申請前、後導車的相關申請文件,使用的是肇事駕駛三位女兒賴淑儀、賴幼羽、賴思涵的駕照及行照。
相關申請程序三位女兒勢必「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還有「過失致死」以及「偽造文書 」的嫌疑。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我們希望司法機關能完整調查,向社會說明。
也呼籲大家「路上看到大型重力車,如果前後沒有安全導車請馬上報警,或許能阻止下一個憾事的發生」
我的女兒,只是守法地停在紅燈前。
她沒有違規,沒有闖紅燈,只是在等紅燈,卻被二度輾壓,失去了生命。
一位母親失去的是一輩子。我站出來,不是為了報復,也不是為了仇恨。
我只是希望,真相被看見,責任被釐清,制度能夠改善。司法不該再讓受害者承受第二次傷害。
請不要滑過。因為今天是桐寶,
明天,可能就是任何一個我們深愛的人。
請幫忙分享。
不是為了流量,而是希望下一位停在紅燈前的孩子,都能平安回家。
#交通安全
#司法公正
#拒絕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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