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入伍就躲回寢室睡覺、一度拒穿迷彩服!屢次違反部隊規定遭判1年3月、緩刑3年
一名鄭姓義務役士兵到成功嶺陸軍302旅服役後,疑因無法適應軍中生活,在短短5天內多次拒絕參與部隊作息,不僅屢次缺席點名、躲在寢室睡覺,還對班長、輔導長、連長及營長咆哮、出言恐嚇,甚至企圖逃離營區,過程中還推倒輔導長造成受傷。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宣告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及憲兵調查,鄭男當時服役於陸軍步兵302旅,自2025年7月22日起,接連出現違反部隊紀律行為。第一天上午及下午都擅自回到寢室躺床睡覺,經班長勸導仍拒絕配合,甚至當場怒吼班長。
隔天清晨,鄭男再次拒絕參加早點名,持續待在寢室不起床,即使連長及班長到場勸說仍無法改善。之後返營時,他又以身體起疹為由拒絕穿著迷彩服,並接連向下士、連長及營長大聲嗆聲,甚至揚言若不准休假就要輕生,當晚也未依規定就寢,隔天依舊未參與點名。
到了7月26日,鄭男再度缺席早點名,返回寢室後情緒失控,推倒前來勸導的輔導長,造成對方受傷,還作勢揮拳並出言恐嚇「出營區的時候弄死你」,隨後企圖衝出營區離開,最後遭連長及營長攔阻,未能成功。
法院審理指出,鄭男在偵查期間坦承犯行,相關事證也有軍方調查資料及輔導長驗傷紀錄佐證。法官認定,他同時涉及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未遂、抗命及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等罪,依法從一重罪,以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論處。
法官表示,鄭男身為現役軍人,本應遵守軍紀並服從指揮,卻因不適應部隊生活而多次違抗命令、對長官施暴及恐嚇,對部隊紀律造成不良影響。不過,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身心狀況特殊,後續已努力適應軍旅生活,行為明顯改善,且近期即將退伍,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宣告緩刑3年,並命其向公庫支付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