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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張陵筠
違規停在機車格
開門又不二段式開門🤬🤬🤬
你老婆都叫你報警了啦...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1 條規定:
罰鍰金額: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
計違規點數:除了罰鍰之外,一般還會對汽車駕駛人記違規點數。
民刑事責任:若因為突開車門導致後方機車騎士受傷、摔車或致死,開車門者與駕駛人將面臨《刑法》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並承擔鉅額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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