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無照酒駕男撞上不治!肇事者拆車牌、還一度謊稱車輛失竊,檢方聲押禁見
雲林虎尾26日晚間發生一起重大車禍,17歲陳姓高職生騎自行車外出途中,遭43歲陳姓男子駕駛轎車撞擊,少年送醫搶救後仍不幸離世。警方循線找到陳男,發現他事發時不僅無照,還涉嫌酒後駕車,酒測值為每公升0.10毫克。
事故發生於晚間9時29分,當時少年騎自行車沿文科路往東行駛,在路口準備左轉進入芒果大道時,與陳男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少年遭撞後一度卡在車輛後方,陳男仍繼續往前行駛約200公尺,之後停車將少年移下留在路邊後再次駕車離去。
陳男又往前開了約200公尺後停車,將前後兩面車牌拆下丟棄,並把轎車留在現場後離開。警方接獲報案展開追查,透過沿線監視器及車輛引擎號碼確認車主身分,很快鎖定陳男。
警方調查,陳男離開後疑似由家人接走,直到晚間11時許返回土庫住處時,身上衣物已經換過,期間還主動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的車輛遭竊。員警掌握相關線索後前往住處將他帶回。
據了解,陳男先前曾因酒駕遭吊銷駕照,之後並未重新考取,這次仍無照開車上路。到案後經警方實施酒測,測得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10毫克。
突如其來的意外讓少年家屬難以接受。家人表示,少年即將升上高二,平時除了上課,也會利用時間到牛排館打工,賺來的錢還會拿出一部分分擔家中開銷。自行車則是他平常的興趣,從買車到研究零件,都靠自己打工所得負擔。
事發當晚,少年外出後遲遲沒有返家,母親打電話也一直聯絡不上,最後透過手機定位外出尋找,沒想到循著位置趕到距離住家不遠處時,才得知孩子發生嚴重車禍。
家屬對於陳男事發後的處置相當不滿,認為少年遭撞後沒有立即獲得救援,反而被移至路旁,肇事駕駛隨即離去,可能因此耽誤搶救時間。檢察官後續會同法醫進行相驗,確認少年因車禍撞擊造成嚴重創傷身亡。
校方獲悉消息後,已向家屬表達關心,後續也會持續了解相關情況,並視實際需求提供必要協助。
全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訊問認為,陳男涉嫌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及過失致死等罪。檢方並考量陳男事後有拆除、丟棄車牌及謊報車輛失竊等情形,認為有逃亡、滅證及勾串證人之虞,已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