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房東要他搬家!宜蘭男打119謊報火警 法院判罰40萬
宜蘭林姓男子與楊姓房東因租屋問題產生嫌隙,對於被要求搬離住處心生不滿,竟撥打119通報房東位於蘇澳鎮蘇濱路的住處發生火警。消防人員趕抵後,卻未發現任何失火情形,警方後續追查確認為不實通報。宜蘭地院審理後,判林男罰金40萬元。
案發於去年7月21日晚間9時許,林男撥打119聲稱蘇濱路一處民宅起火,宜蘭縣消防局獲報後派遣馬賽分隊前往查看,但人員抵達現場後,並未發現火勢或其他火警跡象。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林男辯稱,當天因服用安眠藥及鎮定劑受到影響,實際上是自己的住處發生火警,只是不慎報錯路名。不過法官檢視119報案錄音發現,受理人員當時曾多次確認地點,林男仍重複說出蘇濱路,而他實際居住地則位於永愛路。
此外,林男先前接受警方詢問時,曾坦承因不滿房東想辦法要他搬走,才會打電話宣洩情緒。法院綜合報案錄音及相關事證後,認為林男並非單純報錯地址,而是在明知沒有災情的情況下仍做出不實通報。
法院審酌,林男因租屋糾紛而謊報火警,導致消防人員無端出勤、占用救災資源,加上犯後說法反覆、態度不佳,最終依《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判處罰金40萬元;如易服勞役,以3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