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欺負消費者!黑松及合作廠商藐視財政部法規,失信、欺騙、惡意推卸責任!】
本人於日前(大前天)當時狀況是【飲料有掉下來】,但黑松與廠商自己流程嚴重失職不抄帳號、拖延超過48小時、放鴿子又撒謊硬拗,發票開立完全違反財政部法規,不負責任的惡劣態度依然是鐵證如山!本人非常理性、配合,並於約定時間內(昨天中午前)致電 0800 客服專線,清清楚楚告知:「發票早就超過48小時時效,請不用補開發票,直接退款至本人銀行帳戶」。沒想到這家知名大公司內部管理徹底腐爛,基層人員消極怠慢,當場拒絕記錄本人的銀行帳號,且兩度承諾中午以前會處理回電,結果數度失信、直接放鴿子!活生生把時間拖延了超過 48 小時,導致嚴重違反財政部法規後,今天這家大公司和廠商竟然集體擺爛,上演以下極度不負責、欺騙消費者的惡劣嘴臉:編造謊言:瘋狂打電話來轟炸(完全不尊重別人做事和休息時間),甚至憑空捏造瞎扯說「有傳確認簡訊、有廠商確認」,被本人當場狠拆穿:根本是一場空、完全沒有任何人確認、更沒有簡訊!硬拗不退款:客服小姐因自己內部失職,眼看時間過期無法處理,竟然在電話裡厚臉皮耍賴聲稱「不予退款」!藐視法規:直到本人強硬抗議並正告「全程皆有錄音存證」後,他們才慌慌張張在今天(早已超過財政部法定上傳48小時時效)馬後炮說「今天補開發票」,完全把國家稅務法規當兒戲!這早就不是那幾十塊錢的問題,而是大公司對消費者極度的傲慢與欺騙!把人當白痴在耍、欺負消費者!這麼爛的公司,說沒欺負人,就是欺負。本人手上備有完整文字與對話憑證,目前保留所有法律追訴權,並由本人隨時決定是否送交消保官(1950)與國稅局依法查辦!請問這家公司是法規寫好看的,想什麼時間開就開嗎?不負責任到這種程度,公司要不要直接收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