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洩密案前工程師判刑定讞!陳力銘判10年、陳韋傑6年
台積電先進製程機密外流案前工程師判刑定讞。最高法院今(30日)駁回前工程師陳力銘及陳韋傑的上訴,維持原判,陳力銘須服刑10年、陳韋傑6年,兩人將移監執行;同案的吳秉駿、戈一平因未提起上訴,判決已先行確定,分別判處3年及2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力銘離開台積電後轉任台灣東京威力,為爭取公司在台積電先進製程設備市場的競爭機會,涉嫌找上仍在台積電任職的前同事,陸續取得2奈米及更先進的14埃米製程等機密資訊,作為改善設備性能及研擬業務策略的參考。
檢方調查發現,涉案期間橫跨2023年至2025年間,相關人員曾在公司外或私人場所開啟台積電內部資料,再以拍照或傳送影像等方式,將未公開的技術內容交給陳力銘,涉及多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及營業秘密。
法院認為,陳力銘在整起案件中居於主導角色,雖然偵辦期間坦承犯行,並協助檢方掌握其他涉案人,因此部分犯行依法獲免刑,但整體犯罪情節重大,仍判處10年徒刑。至於陳韋傑因涉及提供14埃米相關機密資料,且始終否認犯行,也未取得台積電諒解,因此維持6年刑期。
另外,台灣東京威力因未落實管理與監督責任,成為檢方依《國家安全法》起訴的首家企業法人。公司事後與台積電達成和解,一審判處罰金1.5億元、緩刑3年,並須依判決條件支付台積電1億元及公庫5000萬元,全案已告確定。
此外,台灣東京威力高階主管盧怡尹涉嫌刪除與本案相關的機密圖檔,一審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判處10月徒刑、緩刑3年。由於她已提出上訴,相關案件目前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