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ator版主
我有一個兩歲的女兒,我在家一邊接案工作一邊照顧孩子。
我姪女現在15歲,因為我們兩家住的近,她放學有空就會過來串門子順便幫忙我照顧女兒。
我女兒特別依賴她,她也照顧得非常好。
我付她一小時800元,這可能超出行情一大截,但請聽我解釋。
我哥是個單親爸爸,而且經濟拮据,我想我姪女在這個階段會需要這筆錢。
這是個我能幫上忙又不會造成困擾的方法。
後來我哥哥再婚了,他的新任妻子另有個16歲的女兒。
她的新任妻子知道上述這件事之後,提出建議說應該讓這兩個女孩輪流照顧孩子。
但我並不想同意這件事。
第一、我還不能信任她的女兒,我現在幾乎完全不認識她們。
第二、我只給我親姪女這種價碼,我不會想給其他人這麼多錢。
第三、我女兒和我與親姪女的感情非常好。
於是我婉拒了這個提議。
後來聽我親姪女說,我哥跟她繼母大吵了一架。
原因是她繼母認為我哥應該說服我,而我哥並不想勉強我同意這件事。
因為我的拒絕而害他們夫妻吵架,表示我這樣做錯了嗎?
如果我同意了就不會害他們夫妻吵架嗎?
要是過去的我肯定會為此內耗而自責。
甚至內心吶喊為什麼我付出了這麼多,最後卻變成是我害人家家庭失和?
要是我哥因此又離了怎麼辦?
但現在我想清楚了,我請親姪女幫我顧女兒的價碼,本來就不是市面上僱傭關係的行情。
原因是什麼,我為何這樣做,我哥跟我都很明白,但不說破。
還看不清楚的是他的新任妻子,而這部分的溝通是他們的家務事。
吵架也是一種溝通,我實在不必因此感到罪惡對吧?
想到這裡,豁然開朗,我整個人輕鬆多了,呼~
來源/爆怨2公社/昂首闊步不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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