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兵單仍不理!出國觀光父親勸返未果,返台遭判刑
新北地院近日審結一起妨害兵役案件,一名21歲役齡男子因核准出境後遲未返國,遭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先前接獲徵兵檢查通知,卻未依規定到場接受體檢。之後於2024年1月18日以觀光名義出境,雖經主管機關通知須於同年5月17日前返國配合兵役程序,仍未按時返台。
為了讓男子返國,區公所除寄發催告通知外,也曾透過其父親轉達返國要求,但男子依舊滯留海外,直到2025年4月30日才返回台灣,距離出境已約1年3個月,隨即遭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認為,男子明知自己具有役齡身分,卻未依規定接受徵兵處理,也未在核准期限內返國,已妨礙兵役行政作業及徵兵制度正常運作。考量其坦承犯行等情節,最終依「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圖片為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