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翻譯受網友託赴泰「帶行李」!返台遭海關查獲3.7公斤一級違禁品,判8年半
一名曾從事翻譯工作的黃姓女子,接受通訊軟體上陌生網友委託,對方願意負擔機票、住宿費用,另支付每天4000元報酬,要她前往泰國替人帶行李回台。黃女返抵高雄小港機場時遭海關攔查,沒想到行李箱內竟被查出3738公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市價超過千萬元。案件經高雄地院審理後,黃女遭判8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黃女今年4月透過通訊軟體與綽號「林仕華」、「陸凱杰」的男子取得聯繫,並接受對方提出的赴泰帶行李委託,相關機票及住宿均由對方安排,另外約定每天給付4000元。
4月11日,黃女依約在泰國一間飯店內,從陌生男子手中接過行李箱,隔日凌晨搭乘泰國亞洲航空班機返回台灣。班機抵達高雄機場後,黃女在入境時遭海關人員攔查,經檢查行李箱,當場查獲重達3738公克的海洛因,黃女隨即遭逮。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黃女坦承替網友攜帶行李返台,但辯稱自己雖然知道不應隨意替別人帶行李入境,卻不知道箱內裝有毒品,否認有意從事運毒。
法院審酌後指出,黃女曾接受大學教育,也有翻譯工作經歷,對出國及攜帶物品入境等情況並非毫無概念。此次委託她的人又是從未見過面的網友,卻願意負擔赴泰期間的機票與住宿,另外每天支付4000元,只要求她將陌生人交付的行李帶回台灣。法院認為,面對如此不尋常的委託方式,黃女應能察覺其中可能涉及違禁物品,仍選擇接受並將行李運回台灣,因此認定其應負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責。
量刑部分,法院考量黃女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坦承相關犯行,符合自白減刑規定;同時衡量她在整起案件中主要負責攜帶行李,屬較底層角色,且尚未取得約定報酬便遭查獲,毒品也在入境時被攔截,未流入市面。綜合相關情節並依法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圖片為示意圖非當事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