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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中區8日凌晨發生一起駭人命案,38歲陳姓護理師行經柳川東…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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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週前
台中中區8日凌晨發生一起駭人命案,38歲陳姓護理師行經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時,遭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車撞上。陳女遭猛烈撞擊後倒臥路面,林男不僅未停車救援,反而駕車離開現場,隨後竟迴轉返回,再度朝倒地的陳女撞擊、輾壓,造成陳女當場死亡,事後加速逃離。 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林男身分。林男案發後約2小時,在警方聯繫下自行駕駛肇事賓士車前往交通分隊投案。警方調查發現,林男目前待業、沒有前科,案發時也無酒駕、毒駕情形。面對媒體詢問「為什麼要迴轉把人輾過去」,林男全程沒有回應,警方隨後完成筆錄並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案發後曾駕車離開現場,具有逃亡疑慮,另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的可能,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定林男自9月8日起羈押2個月,但未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台中地院9日說明裁定理由指出,陳女與林男兩人並不相識,案發前也沒有恩怨,當時更沒有積極對話或實際挑釁行為,林男卻駕車衝撞並二度輾壓陳女致死,犯行嚴重。尤其林男到案後自稱「覺得被針對」才會做出犯行,法院認為,在客觀條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難以預期林男未來遇到類似情況時會做出不同反應,因此認定具有反覆實施相同犯罪的可能,有再犯之虞。 法院進一步指出,林男涉犯刑法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屬重罪,加上具有逃離現場的事實,綜合考量後認為,若僅以其他強制處分,恐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及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裁定羈押2個月。 至於檢方聲請禁止接見、通信部分,法院認為林男已坦承全部犯行,目前檢方相關證據蒐集也已相當完整,即使後續仍有必要進行精神狀況鑑定或傳喚相關證人,林男及其律師也無從預見檢方將訊問何人,因此難認有勾串或滅證之虞,最終未裁定禁見。台中地檢署對法院收押結果表示尊重,對未禁見部分也不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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