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新制!拒測首次罰27萬、累犯罰鍰無上限 交通部4子法預告最快第4季上路
毒駕防制再加重!交通部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預告4項相關子法修正草案,除了提高毒駕及拒測罰則,也將強化車輛沒入、駕照管理及重新考照條件,目前目標在今年第4季實施。
依修法規劃,汽、機車駕駛毒駕首次遭查獲,機車處12萬元、汽車15萬元罰鍰;若10年內第2次違規,分別提高至21萬元及24萬元,第3次以上每次再比前一次增加9萬元,並沒入車輛。
若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罰則更重,汽、機車駕駛首次拒測即處27萬元,10年內第2次提高至45萬元,第3次以上每次再比前一次增加18萬元,罰鍰持續累加、沒有上限,車輛同樣將被沒入。
慢車部分也同步加重規定,包括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拒絕接受相關測試的罰鍰提高至2萬40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若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車輛將當場移置保管。
除了提高罰鍰,新制也加強毒駕者的駕照管理。曾因毒駕遭吊銷駕照者,重新考照前須完成毒駕防制教育;若依法須接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也須先完成相關程序並提出證明。
即使重新考照合格,也不代表能立即取得駕照。依規劃,還須經過1年觀察期間,確認期間內未再有毒駕或施用毒品等情形,才會核發駕照。
另外,新制也納入同車乘客責任,毒駕者車上若有年滿18歲乘客,符合相關處罰規定者,可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目前正進行新制上路前準備作業,相關子法完成法制作業後,目標於今年第4季實施。
圖片為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