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ator版主
到底現在的人是多缺飯吃?
追一個女生,約出來吃兩次飯。
第一次喝咖啡共180,第二次吃套餐一人220(她找的店、略貴)但基於紳士風度都直接請客,完全沒讓她AA。
明明見面的時候都有說有笑,回家也都有繼續聊天,我才覺得穩了、有機會,才會繼續約。結果第二次吃完過沒幾天,她突然丟一句「我們比較適合當朋友」。
如果真的沒那個意思,一開始就不能早點講嗎?
真的有夠不爽,超有被白白趁吃趁喝的感覺,完全把我當提款機?
要不是只有幾百塊,我真的想直接傳帳號叫她把前兩次的錢匯回來。
想問大家,遇到這種擺明來蹭飯的,到底該不該去把錢討回來?還是就當作花錢消災看清一個人?
來源/戀愛公社
(圖/AI生成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