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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公社:莫馥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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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小時前
爆料公社:莫馥璟 拜託大家幫幫忙!純樸的屏東市竟然會出現當眾毆打點情況 以下整理事件經過,希望讓更多人了解這起從鄰里糾紛演變成多次暴力攻擊的案件。 一、113年|鄰里油煙及噪音糾紛 113年起,屏東一處民宅旁的地主將房屋出租供經營越南小吃部使用。 由於店家將爐灶設置於門口,營業時產生的油煙經常往隔壁住家排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期間曾有調解委員介入協調,但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店家後續雖裝設抽油煙機,據住戶反映,營業時仍經常未使用設備,油煙問題持續存在。 後來店家增設卡拉OK設備,經常於夜間唱歌、播放音樂,影響鄰近住戶及長輩休息。 受害男子曾多次向店家反映,也曾請警方到場處理,但問題未獲有效改善。後續受害男子與房東因相關問題發生口角、推擠,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 據受害者陳述,對方曾聲稱自己在屏東認識許多黑白兩道人士,並揚言要找人處理。 114年9月30日凌晨5:47|第一次遭多人持棍攻擊 四名男子駕車前往受害者經營的店面,其中三人下車,徒手及持球棒攻擊受害者,另一人負責駕車接應。受害者遭毆打後,造成門牙損傷、臉部及全身多處挫傷,事後送醫治療。 114年11月14日凌晨5:43|第二次遭多人持棍攻擊 距離第一次事件不到兩個月,同一處店面再次發生多人持球棒攻擊事件。受害者試圖逃離現場,過程中仍遭攻擊,並造成左胸及身體多處挫傷、擦傷。 依據後續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記載,兩次事件均有四名男子駕車到場,其中三人下車攻擊受害者,再由第四人駕車接應離開,相關過程有監視器影像可供佐證。 115年8月10日,受害者先前已委託律師,針對相關人士及疑似教唆者提出刑事告訴。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於115年8月10日作出不起訴處分,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三名被告涉及傷害及教唆傷害等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不起訴處分並不代表前述攻擊事件沒有發生,而是目前證據不足以確認被告三人的刑事責任。實際施暴者的身分,以及是否涉及幕後教唆,仍是有待釐清的問題。 115年10月10日下午4:30左右|第三次遭攻擊雙腿遭打斷 就在今年國慶日下午,受害男子工作結束返家,停妥車輛後,突然遭到多人攻擊。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兩名男子先下車將受害者壓制,隨後第三人持棍棒朝其雙腿猛烈攻擊。 這次攻擊造成受害男子雙腿骨折。事件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地點就在住家門口。 ==未完置頂留言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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