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北捷隨機攻擊事件後發文預測下一個事發地點!男子遭起訴,二審判無罪確定
去年12月台北捷運發生隨機攻擊事件後,一名33歲林姓男子在社群平台發文,推測未來可能發生類似事件的捷運站點,還寫下「下一個張文,會出現」,因此遭檢方依恐嚇公眾罪起訴。案件經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相關言論屬於對未來事件的預測,並非威脅將對民眾造成危害,最終駁回上訴,無罪確定。
檢方調查,林男於去年12月21日晚間,使用手機登入臉書及Threads,發布有關下一次攻擊事件可能發生地點的貼文,內容提及板橋、國父紀念館、西門、大安森林公園、松山機場及南港展覽館等捷運站,另外也在臉書寫下「下一個張文,會出現」。檢方認為,當時社會才剛發生重大治安事件,這些文字容易讓搭乘捷運的民眾感到害怕,因此依法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林男無罪,檢方則認為,林男應能預見貼文可能被解讀成攻擊預告,即使沒有直接表明自己將採取行動,仍可能涉及恐嚇公眾,因此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指出,恐嚇公眾罪的成立,必須具有向大眾傳達將危害生命、身體或財產的意思。從林男的發文內容來看,他使用「我推測下次」等字句,表達的是對未來可能發生事件的看法,並未聲稱自己將動手,也沒有表示與其他可能實施攻擊的人有任何關聯,因此不符合恐嚇公眾罪所要求的「惡害通知」。
林男在警詢及審理時表示,發文只是想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並沒有攻擊計畫或恐嚇意圖。高院認為,雖然在敏感時機發布這類言論,確實可能增加社會不安,但不能單憑貼文引起恐慌,就認定構成犯罪。
至於檢方提出其他類似案件的有罪判決,高院指出,其他案件涉及當事人直接宣稱自己將成為下一名攻擊者,與林男僅推測未來可能發生事件的情況不同,不能直接比照認定。即使有人因此報案,或貼文受到大量關注,也不足以證明林男有恐嚇行為。
高院最終認定,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林男犯罪,一審無罪判決結果並無不當,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