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女兒28歲每個月有$40,000的薪水,女兒的男友33歲,一個月有50,000,他說他們想結婚
我要求女兒男友和女兒搬出去去租房子,別讓女兒嫁到婆家看公婆的臉色過日子,夫妻兩個人成立小家庭,夫妻自己工作投資理財,存錢買房,聘金其他的繁文縟節可以簡化
搞笑的是女兒男友父母,居然不同意他兒子搬出去住?說什麼傳統結婚嫁娶,是女方嫁到男方家去?為什麼ㄧ定要嫁去男方家裡?打什麼算盤我們會不知道嗎?
現在的男方父母是怎麼了?兒子都活到3、40歲了,還要把自己的兒子教成斷不了奶,承擔不起自己家庭責任的巨嬰,提到女方要求聘金、給黃金手飾是賣女兒,想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憑什麼我的女兒要嫁到你家照顧你兒子、懷孕生子當免費保母,平常還要當你們兩個老的免費台傭,打掃家庭煮飯洗碗,打算訓練以後老了當你們的看護嗎?這算盤打得也太精了吧?難怪現在都沒有女生要結婚,這種爛婆家厚,跟空手套白狼的詐騙集團又有什麼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