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文:nininini1104
在新竹發生車禍,我跟小孩先來了急診,留老公跟嫂嫂在現場處理。
結果剛剛老公來急診會合後說了現場的狀況,聽完一肚子火.....
員警到了現場,沒有做酒測!
我嫂嫂問了員警:「現在都不用做酒測的嗎」
👮♂️:「現在沒有硬性規定」
請問大家天天被車撞嗎?沒被撞過誰會知道只要一方堅持要做就會做....
我都被撞進醫院了欸!甚至👮♂️單子開完監視器也沒調,叫我們私下跟對方聯絡.....???到急診駐點警察都覺得很離譜,表示聞所未聞....
我們後來再次打了交通隊的電話,一樣的員警接電話,我們問他:「為何不用酒測」?
👮♂️:「你們又沒說要做」
我們再次詢問「我們剛剛才知道只要一方堅持就需要做,那我們現在堅持要做」
👮♂️:「沒辦法喔 找不到人嘍 已經來不及嘍~🙂」,然後就是瘋狂鬼打牆.....
可能有人覺得我情緒過了.....
但我在乎的根本不是對方有沒有酒駕!從頭到尾就是針對交通隊處理事情的流程!我們自己保險也是有保好保滿,我只是認為員警的處理流程很有問題,跟後續我們打電話詢問的態度就是很擺爛!
👮♂️說「他問了我們要不要酒測,我們自己說不要」,但事實上是我們詢問他們「為何不用測?」他根本沒問!
再次要求要酒測,👮♂️的回覆就是「沒辦法喔!人走了我找不到嘍!已經來不及嘍!」
我問說「我們當下已經提出為何不用酒測的疑問了,而且你們根本就沒有詢問我們!這樣難道不是你們流程上的疏失嗎?」
然後👮♂️就開始瘋狂的鬼打牆「來不及嘍~我看起來就沒有啊~這不是我們的疏失喔!」如果他們沒有疏失的話,為何事後又要說他們有問呢?
而且看完大家留言,新竹交通隊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了!
打電話到新竹市警察局督察科,也再次詢問了正常流程。督察科那邊說「正常來說是要詢問是否要做酒測的」或是「詢問雙方有沒有喝酒」,
但這以上現場都沒有!!!!!
我們也敘述了發生的事跟後續員警試圖顛倒黑白,所以我們表示懷疑他有沒有確實配戴密錄器,他們說會以發公文的方式給警察局督察室,然後後續情況會再聯絡我🙇♀️🙇♀️🙇♀️
請問各位現在我有什麼方式可以維護我的權益嗎?
ps.我們是騎車直行,我們的視角是他一打燈馬上轉,但還是需要看一下監視器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