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文:EasygoingMoose4751
門口出去是人家的私人地
對方長期用花盆車輛
妨礙我們人車通行
經法院判決對方必須讓3.5米寬度
不得放置車輛障礙物
阻礙人車他人通行
對方還是繼續此行為
叫警察來也沒用
都只說這我的私人地
單上只寫人車又沒說什麼車之類的話
這法院判決等同於無效
毫無公信力😡😡😡
試問各位大大 該如何應對?
再者如果騎車不慎撞到
導致我們人車受損傷
這又該如何處理???
每天出門都要障礙賽
有時都直線加速
要不然就是要使出閃電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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