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北X衛生科罔顧人權草菅人命
癌症三期硬生生拖延至四期末癌才開始治療,至今每週一至五長達兩個月需要就醫治療,在監環境差且化療導致免疫力下降危險性高,在監飲食、營養補給也不便,現在更是因為放療只能吃流質,也很難有效率的和家人討論溝通治療方向自費與否等問題,故多次詢間保外就醫流程和標準但卻被敷衍含糊帶過,只圖方便行事推卸責任,忽視隱匿病情,浪費納稅人國家資源(每日都需要去醫院浪費戒護人力),保外就醫原意是人道考量先暫停執刑接受治療,而不是推卸責任貪圖方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心態,是否現在都是放任等到沒救了,然後不要死在監所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