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文:EfficientCranberry3832
《原屋主買這間房一年多,未入住,轉賣,我們買了這間房》
買屋小白,想諮詢廣大的專業人士,我們買一間房子,它是成屋一年,全新未入住。
房仲剛約我們驗屋,然後發現房間地板有影片所呈現狀況,似乎有下陷問題,房間周邊部分區域腳踩踏也有空心感。
反應過後,最後得到幾個結論:
1. 原屋主聯絡建商,建商說成屋超過一年已過保固,不負責處理,需要自費修繕。
2.屋主告知買賣合約上有寫第4項,地板、浴廁設備以現況點交,賣房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所以屋主也說明,依據合約這條款,他無需負責修繕。
3.買方房仲跟賣方房仲是同一間仲介公司不同分店,代書也是仲介公司配合的第三方,最後我們接收的通知,就是必須如期簽名交屋,否則就是違約。
4.房仲聯絡完,立刻換代書傳了這段話,告知我們這些問題不是重大瑕疵,所以不能拒絕交屋點交。
我們想了解,我們面臨的問題狀況,純屬正常流程嗎?
地板下陷問題,不構成重大瑕疵? 他們又是如何判斷地板問題是表面瑕疵或者結構瑕疵呢?
請問大家能否提供一些建議給我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