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1個月前請問有經驗的前輩們, 我錄取了兩間公家機關的職務代理人,一間是國稅局,一間是榮民服務處,但我這周已在國稅局上班四天,覺得工作很多,內心很無聊, 而榮民服務處說,最慢下周一要上班, 我猶豫的原因是因為榮民服務處,職務代理人職缺任期只到明年一月底,國稅局是到明年七月左右, 但我知道我喜歡服務和關懷性質的工作,是不是就選去榮民服務處上班? 今天就要做決定,懇請大家給個建議,謝謝,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