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文:Lin Jing-En
避雷!社群組裝電腦店家收了訂金後因漲價單方面違約,還自創法條拒絕依法賠償
事發經過:本人於今年 7/27 向網路電腦組裝店家「哈啦電腦(HALA Gaming)」訂購電腦主機,雙方確認最終報價單(總額 $62,750)並付清 $3,000 電腦訂金,店家亦收受並確認,買賣契約正式成立。後續店家以「代理商零件漲價、內部備料疏失」為由,單方面告知無法依原價交貨,要求取消訂單或重新拉單。
爭議點:漲價屬商業經營風險:依民法規定,契約成立後市場價格波動屬於店家的商業風險,店家無權單方面取消訂單。
> * 拒絕依法處置:依《民法》第 249 條第 3 款,因可歸責於店家之事由致不能履行,店家應加倍返還定金(退 3,000 + 賠 3,000 = 共 6,000 元)。但店家堅持只退還原訂金 $3,000,甚至搬出不適用的《民法》第 227 條之 2(情事變更原則)來辯解,並叫消費者「有疑慮就去送消保會」。
目前已正式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交申訴(附申訴憑證),發出來是提醒大家買電腦付訂金時要多加注意,避免遇到收了訂金又因為漲價擺爛的店家。
(附圖:報價單截圖、轉帳成功憑證、店家拒絕履約與自創法條對話截圖、消保會申訴成功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