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文:Vivian Beer
我不是來索賠,我只是想問:一個孩子掉進水溝,為什麼可以沒有人關心?
8月16日凌晨12:17左右,我帶著女兒從工作室走路回家。就在對面社區的側門,我女兒只是正常走過去,腳下的水溝蓋突然像翹翹板一樣翻起,她整個人直接踩空、掉進水溝裡。
她身高只有120公分。那一瞬間,我真的嚇到全身發冷,水溝下面不是平整的地面,而是佈滿碎石、鐵片等物品。女兒兩隻腳都有明顯擦傷,我到現在都不敢去想,如果今天掉下去的是更小的孩子,如果頭部先撞下去,後果會是什麼?
更讓我害怕的是,這條路不是只有大人在走。
附近有幼兒園,甚至我知道老師平常也會帶孩子們到附近散步,這樣的環境,究竟還有多少孩子每天從旁邊經過?
事情發生當下,我第一時間拍下現場狀況,也立即告知該社區管理室。隔天一早,我直接前往區公所詢問責任歸屬,確認這個位置是由社區管委會負責管理。我也通知了當地許里長,里長當時也承諾會前來勘查,可是到了第三天,我在去工作室的路上,卻發現原本故障的水溝蓋一樣沒有放置故障危險標示、放錯位置距離在100公尺處。
沒有任何通知,沒有任何人聯絡我,更沒有任何一句:「孩子現在還好嗎?」我真的忍不住生氣。
我再次找到社區管理室,警衛告訴我總幹事請假,所以我找了秘書。
我問:前天的大夜班警衛,沒有告訴你們有一個女孩掉進你們側門的水溝裡嗎?
對方回答:啊,沒有耶
那一刻,我真的火都衝到喉嚨了。我忍不住問:這麼嚴重的事情,你們完全不知道?後來對方甚至問我:是跌倒嗎?還是跑跳?
我真的很生氣。我女兒不是跑跳,也不是自己跌倒。她只是正常走過去,水溝蓋直接翹起,她整個人掉進去了!我也請他們自己去調閱監視器,看看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後來呢?就這樣不了了之。
我想說清楚一件事情:
我不是在這裡要求賠償,如果我只是為了錢,事情反而簡單。我真正無法接受的是——一個孩子在你們管理的公共通行位置,突然掉進水溝,家長第一時間通報,留下聯絡方式,也主動告知發生事故,但直到後來,卻沒有任何一個人主動聯絡我,問一句:孩子有沒有受傷?現在還好嗎?需要我們協助嗎?
甚至連現場後續怎麼處理,都沒有任何通知。
而我這幾天能做的,就是每天看著女兒腿上的傷痕,想著:如果那天再晚一點發現她呢?如果她摔到頭呢?如果今天不是一個120公分的孩子,而是一個更小的幼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