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在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談理賠,真的是玩命。
站在事故車前,不管白車是不是開ACC,都很容易會造成二次追撞。
被這種高速直接追尾衝擊力還是很強的,很高機率那個Volvo 沒在看路全速撞......
另外很多人都誤以為發生車禍,完全不能移動現場。但其實這只限於有人受傷的情形。若車還能動,卻不移車,警察一來,就是先開罰單
正確的處理流程(國道「開放離撥拍移等」原則)
在國道上發生輕微車禍,不能直接停在車道上死等警察來(極易引發嚴重的二次追撞事故):
開:開啟危險警告燈(雙黃燈)。
放:擺放故障標誌(國道車道上記得在車後 100 公尺 擺放)。
離:人員迅速撤離至護欄外或安全處,面向來車。
撥:撥打 110 或利用 1968 App 報案。
拍:一定要先拍照/攝影記錄!
拍攝全景(包含車輛與地面標線、周邊號誌或標誌的相對位置)。
拍攝兩車碰撞點與車損細節。
移:拍照完後,儘速將車輛移至安全地點(如路肩、避車彎、下交流道或國道分隊)。
等:在安全地點等待警察前來處理作筆錄。
======
【相關新聞】
小車禍變悲劇!
中山高速公路三義路段發生嚴重連環車禍,一輛機場接送廂型車追撞特斯拉後,兩車停於內線車道,駕駛下車協商時,遭後方白色休旅車追撞,造成二次事故,最終釀成3死3傷悲劇。
廂型車當時載著3名準備返回菲律賓的乘客,其中副駕駛座的婦人是遠從菲律賓來台就醫的患者,旁邊坐著她的兒子,另有一名62歲的女幫傭陪同。不幸的是,坐在後排的女幫傭在事故中遭受擠壓,傷重不治。45歲的江姓廂型車駕駛則被壓在車下身亡。
國道造橋分隊長周祐台說明,雙方駕駛下車後站在兩車中間對話,後方51歲林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追撞租賃小客車。林姓女子當時從台中北上洽談業務,自己也在事故中受傷住院。她一度表示有開啟輔助駕駛系統,後又稱記不清楚。不過無論是否開啟輔助駕駛,都不影響肇事責任的認定。這起原本的小車禍,因為二次事故而演變成重大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