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影:nash27688
懶人包:
1.她們說7-8點是里長說這場地給他們使用的,要求打球的先離開,8點在來
2.我問他們有沒有向公所申請租用場地?有公文我們馬上走沒關係,他們回覆是沒有,然後就請里長到場,我們也報警了。
3.里長到場和那些阿姨們一直說:旁邊白板有寫19:00-20:00舞蹈班使用
4.警察到場時里長一直想趕我們走,其中一位阿姨也問我是不是建國里民?但警察說這裡是公共場地,沒有誰可以趕走誰 (非常中立!)
5.我也詢問是否能她們使用一半,但阿姨們拒絕,她說她們人多。
6.到最後里長還是無法出示向公所租借場地的公文,所以就和阿姨們離開了。
以上 謝謝大家關心,也辛苦員警到場調解!
另外,我們也沒在球場喝酒,垃圾與寶特瓶罐都有拿回家丟,要造謠我們喝酒 我絕對告你👍 球場上面三-四 支監視器,歡迎調閱
截圖3是里長夫人的回覆👍
會提到喝酒,是因為我朋友根本沒到場(他是學校教練),然後里長跑去跟學校投訴他帶學生喝酒鬧事,超誇張(截圖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