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婆家搬家要夫妻回來同住,夫妻最後決定不搬!仍被要求分攤房租:當初就有算你們一份
公婆原本住的地方要搬了,小姑、小叔都還沒結婚,所以本來就會跟著一起搬。
婆婆一直希望我們夫妻也搬回去住,說一家人住一起比較省,房租跟生活開銷也可以大家一起分。
先生一開始沒有直接說不要,只說先看看再決定,婆婆也就把我們夫妻算在之後一起住的人裡面,後來我跟先生討論過,真的覺得不太適合。
我們已經有自己的住處,突然要搬回去跟公婆、小姑、小叔一起生活,很多事情都要重新適應。最後也是先生自己決定跟婆婆說,我們還是維持現在這樣,不搬回去。
沒想到婆婆聽完卻說,原本就有把我們夫妻算一份,所以就算最後不回去住,以後房租一樣要一起負擔。
呃我們自己住的地方要付錢,婆婆那邊沒有住也要付錢,這樣不就等於一個月要負擔兩邊?
而且之後真正會一起住的是公婆、小姑跟小叔,我們夫妻根本沒有住,婆婆則覺得,搬家本來就有把兒子這邊算進去,不能因為最後決定不住,就變成完全不用分擔。
先生也覺得人都沒有住在一起,還要每個月分房租很奇怪,為了這件事母子兩個講了好幾次都沒有結果,如果婆婆是希望兒子每個月拿錢回家,我覺得那可以另外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