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爆料公社:吳冠鴻
【建商坐等都更拆遷動工,住戶淹水、漏水、天花板剝落問題,一律採消極態度】
我們是一個拖了14年還沒搬遷的都更戶。
目前已完成都市事業計劃核定以及選屋,但後續拆遷以及動工都還遙遙無期,建商完全給沒有任何時程。
然後我們這棟樓每逢下雨天就會漏水,近幾個查詢來源,才知道是因為已經沒人住的三樓屋頂破損、被樹木纏繞,導致每次下雨就會漏水到二樓對面的住戶。
而對面住戶早就被建商收購,現在請他們處理漏水防護以及排水工程等,都是一直在推托,一下說要找師父評估、一下說你們自己花錢處理,在跟他們申請經費(可是要做什麼工程,要他們同意),總之一直都是消極的處理態度。
昨日他們無預警的進行排水孔打洞的工程,完全沒有跟一、二樓的住戶通知,也沒有經過同意,就擅自作主的處理,結果導致原本在二樓淹的水都流到一樓。
然後還強詞奪理,因為出面代表溝通的是我母親,所以她就應該負責通知,有問題也都是她的錯誤,工程只做一半也找理由說是要分兩天施作,因為師父沒有那麼多時間處理。
甚至二樓住家內跟走廊,還有多處天花板崩落,鋼筋外露的情況,這樣住戶怎麼會住的安心,當初拜託簽署都更同意書的時候,態度是低聲下氣,結果現在換來的卻是不積極以及囂張跋扈的氣焰。
建商就是樓上的地主,沒有維護妥善影響住戶,這應該不合理吧!
換作是你,你能忍受一個住的地方10多年這樣,住戶也都自己在處理,結果源頭不理會的情況嗎?
還沒要拆遷,建照使照都還沒有申請的進度,不代表進入實質都更階段,既然如此解決漏水問題不是應該的嗎?而且漏水的來源是建商持有土地所有權的部分,請他們處理好,應該是合理的吧!我們只希望在拆遷前至少可以解決樓上漏水積水的問題,除了聯合住戶們簽署連署書,我們還能怎麼辦?若要共同出,我們也能接受評估,但至少他們也要願意,才能談的下去.....
補充:
我們為居住在一,二樓的住戶,三樓廢棄電影院被建商買走,電影院的天花板多年破裂漏水,無整修,以致樓上的水會竄流到2樓,甚至1樓。
10多年的問題,買下電影院的建商並沒有妥善處理,只是一直要我們簽同意書都更,很多事情沒辦法在爆料一一說明,請大家見諒。
#且我方已經簽訂都更同意書至少約10年了,請勿說我們不簽定之類的言詞
ps.如果提早搬走,建商不會先給予租屋補助,反而會增加住戶的負擔,這個是目前主要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