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爆料公社:陳雯雯
⚠️ 收到ㄧ張闖紅燈的罰單,明明號誌時向是ㄧ致
事情是這樣:
我老公115年7月24日下午15時34分
開車載我兒子👦從幼兒園放學要回家,從溪湖鎮東環路星巴克左轉往文東街方向行駛。
當時我們記得很清楚路口號誌是綠燈,逕行舉發照片上顯示對向路口很明顯就是綠燈,而且那個路口我們很確定的是號誌時向ㄧ致,結果被對向民眾用行車紀錄器檢舉,理由是 「紅燈左轉」。
從檢舉照片看,東環路東環牙醫那邊路口是綠燈,那個地點我們很確定的是號誌時向一致,因為我們常常載我兒子放學回家。既然那邊是綠燈的話,代表我們的方向(東環路左轉文東街)也就是綠燈!
但收到罰單時真的傻眼,直接開罰 2700元!
警察先生裁罰前也沒看看檢舉達人的行車紀錄器,和事發地點的號誌是否相符,就直接開罰。
我老公有去溪湖分局要申訴罰單,警察👮卻說要到監理站去申訴!
想請問大家,這種罰單申訴成功機會大嗎?因為當罰單收到時,已經過了一個多月,行車記錄器早已被覆蓋😭假如要申訴的話,申訴理由應該怎麼寫呢?
也提醒大家,在溪湖開車要小心,因為一堆檢舉達人,不然可能會被檢舉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