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姐妹們 我在幾年前因為先生婚姻出軌,我跟先生離婚了,恢復單身原本是一件快樂的事,但我心裡的傷痛一直走不出來,最後我去看了身心科,有按時服藥,這陣子遇到轉職,到了新公司,不曉得是什麼因素,已經有好家公司都已不適任通知我的人力公司,最近人力公司的主管跟我談,他說他感覺到我很負面,悶悶不樂,也有問我是不是有憂鬱症之類的,我當下才恍然大悟原來人力公司的主管已經察覺我有異狀了,我坦然面對跟主管告知來龍去脈,的確有憂鬱症狀,但是按時服藥治療,我真的需要工作 過一個人生活,主管回說我知道,那先這樣,就結束話題了,我現在擔心人力公司會不會因為我坦承自己有憂鬱症,擔心我會有狀況,跟我解約呢?
我不能失業,我只能靠自己生,沒後援,請問姐妹們會因為我坦承有憂鬱症,導致人力公司解除工作合約嗎???
PS: 主管說,雖然我現在不會做傷害自己的事,但也不能保證永遠都不會,他說擔心如果發生不幸的事情,他對上級難交待,因為這句話,我非常擔心會不會解雇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