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爆料公社:VibrantLion5298
我住在 5 樓的舊公寓。
2024 年時,3 樓住戶從他們屋內拉了一條抽水馬達的管線,從他房屋內拉線到5樓的屋頂上。
當時發現後,我立刻告知房東,房東請我直接聯繫他們。
我在當天於他們門口貼了一張紙條,留下聯繫資訊,結果當晚貼上、隔天就被撕掉,完全沒有任何後續回覆。
直到昨晚,我家門口上方的瓷磚突然無預警掉落,直接砸到我,導致我的耳垂被削了下來,緊急前往醫院縫合。
昨晚先到三重聯醫急診,沒想到當時沒有整形外科急診醫師而遭到退診,後來只好自行前往馬偕醫院縫合。
請問我在他家門口貼紙條留下以下內容是有涉及違反個資法嗎?
3F全下房客您好:
不好意思冒昧打擾,有房屋事宜,需要聯絡
屋主,請貴房寫留下房東的電話與姓名,
懇請看列字調後請回復,謝謝.
房東姓名:
房東電話:
OOO年OO月OO日OO號留
3F全戶房客您好:
這是第二次通知!
有關房屋重要事宜
煩請貴房客協助通知你們的房索!
請在今F信箱內留下原東的聯絡資訊
方便聯絡謝謝!
OO年OO月OO日OO留
這個是他的回覆
OO號OO樓住戶你好:
不好意思,請間有啥房屋事宜需要聯絡屋主?你這樣要人留別人的電話/姓名在公開場所的舉止,好像,••?這有關個資間題,是需要謹慎的,在你第一次張貼就已告知屋主,此回覆是屋主親自留言,請貴戶留下電話與姓名,屋主會與你聯絡,謝謝
如果貴戶也有怕個資外洩的問題,下次也你請投信箱,謝謝
OO年OO月OO日OO樓屋主留
另外因為這樣子的事件我可以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