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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公社:林杰
******台南市勞工局稽查後,確認該公司超時工作情況嚴重,【依法裁罰4萬元】,過勞部分則已移請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調查處理中。

爆料公社:林杰
【標題】台南壓榨人命的川*企業 有限公司公司!過勞走了一年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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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紀錄與影片打臉!1:30 到 1:36 的致命 6 分鐘,管理階層你們在隱瞞什麼?!】
家人在工廠辛勤工作,卻在凌晨 1:30 遭遇不幸倒地昏迷。
官方救護紀錄與現場影片的鐵證,上面清清楚楚記錄著職災過程:
1:30 人員倒地
1:36 消防局才接獲報案(整整延誤 6 分鐘!)
1:38 救護車出勤
1:44 救護車抵達現場
看著影片,我的心在滴血。在影片裡,有好幾位基層的大哥手忙腳亂地在幫忙移動昏迷患者
在此我要特別聲明:我分得清是非!
我知道這跟現場基層同仁沒有關係,你們只是在現場慌亂中,出於善意想辦法幫忙。我很感謝你們當時願意伸出援手。同時,我也要由衷地和現場的同事們說聲:謝謝你們的幫忙,對不起,讓你們受驚、受累了!
我感謝基層,但我絕不放過無良的管理階層!
我想公開質問這間公司的負責人、現場主管與高層管理:
1.這致命的 6 分鐘空白,你們第一時間到底是打給了誰?!
當同仁倒地,正常人的反應是叫救護車,你們為什麼不是第一時間撥打 119?是在忙著層層通報高層是想辦法壓下來?還是忙著開會規避責任?還是什麼其他原因?
2.是誰下達命令讓大家「擅自移動」昏迷患者的?!
基層同仁可能缺乏醫學常識,但你們作為主管、作為資方,在沒有專業醫療評估下盲目指揮大家亂動患者!醫學常識都說昏迷者不能亂動,你們急著把人移走,到底是為了急救?還是為了破壞職災第一現場、遮掩工作環境的缺失?!
3.1:36 才接案,這代表前面整整 6 分鐘,你們管理階層完全失能!
如果第一時間打給 119,派遣員絕對會在電話中指導現場做 CPR 或使用 AED。為什麼任由昏迷患者在最黃金的救援時間裡,被盲目搬動、錯失黃金急救期?!
4.旁邊就是高溫鍋爐區,為什麼可以讓員工獨自一人作業?
高溫、高壓的鍋爐環境屬於高風險作業區域,稍有不慎就會引發熱中暑、熱衰竭甚至缺氧昏迷。
為什麼在這種危險環境下,公司沒有落實「雙人作業」或互助監視系統?
為什麼讓我家人隻身一人面對高溫風險,導致他倒地時根本沒有人能在「第一秒」發現並施救?!
*字數限制,留言置頂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