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文:yujie_728
我在8月的時候發生擦撞。
我綠燈剛起步不久,前面塞車所以停下來,這時對向有機車要左轉,鑽到我車後面,沒看路直直衝,導致直行車撞上去。
現在初判出來,變成我也有責任!
我想問問廣大的網友們,這種狀況我需要申請鑒定嗎?
保險公司通知我說初判結果:因為我(汽車),停等位置不當。車號:MAA-xxxx,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車號:MYJ-xxxx,任意駛出路面邊線,所以三方的都有責任。(理賠是說因為我停等位置導致他們車禍,評估我的責任有30%,我覺得很誇張)
理賠專員說反正我是乙式險,初險就好了,頂多明年保費會調整,不滿意的話就自己去申請鑑定!
真的覺得這理賠很糟糕,態度有夠差,初判表結果出來只傳簡訊通知,有問題還要自己打去問,打去問了只說初判表就這樣寫的,不服就去申請鑑定,連佔比也沒講,判賠多少也不知道,就問說不鑑定的話就是初險,明年調整保費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