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請益】重病父親的長照費用,後母一直推給子女該怎麼辦?
父親現在癌症末期住院中。後母(法定配偶)平時與父親南部同住,我們兄妹都在北部工作生活,與父親之前因為感情不睦已經10年未見(主要因素是一直幫他背了上2~3百萬的賭債,為了避免成為無底洞只好切割),最近才因他講癌末才又去見面。
原本後母一個月前跟我們拿了10萬元後說接下來的錢會全權處理,現在突然反悔,要求我們兄妹每月全額負擔 7萬多塊的私人看護費,否則就放話不管,要叫救護車把我爸丟給我們。
後來我們出於情義已經再匯 2萬元 給她應急,但我們有家庭要養,根本無法長期負擔這筆費用。
我們的立場想法是:
請醫院申請「重大傷病卡」。
評估轉「安寧病房」(健保給付)或由社工對接「長照機構」(可申請補助)。
扣除補助後的差額,後母負擔一半,我們兄妹負擔另一半。
但後母對申請補助避而不談,依然堅持要我們包辦私人看護費。
想請教大家:
法定配偶在法律與實務上是否應負主要照顧責任?
如果後母不配合申請補助,直接請醫院社工室介入處理是正確的做法嗎?
遇到這種狀況,大家會建議我們怎麼堅守底線?
謝謝大家。可否給予我法律層面的意見和如何處理的意見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