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爆廢公社:AgilePomelo9662
真的不要把別人的體諒當隨便!
這台車從 9/25 下午就直接橫停在我的車前,當天我沒要用車,心想給人方便就沒計較。
結果到了晚上十點依然沒動靜,也完全沒留電話,我只好在擋風玻璃夾了紙條.....
9/26 早上因為要用車,只能報警!
過沒多久車主終於出現了,我好聲好氣跟他說:「大哥,你車子要停這樣至少留個電話吧?」
結果對方一句道歉都沒有,狠狠瞪了我一眼,接著發動車子往前開⋯⋯繼續擋住下一台別人的車!!!!!?
人到底要自私到什麼程度,才能對自己造成別人的困擾完全沒有一絲愧疚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