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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伏法!廢死聯盟訴請確認死刑「令准」違法,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死刑犯黃麟凱2025年1月遭執行槍決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法務部核准執行死刑的程序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相關「令准」具有行政處分性質,請求法院確認法務部核准死刑執行函違法。一審裁定駁回後,廢死聯盟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本月24日駁回,全案確定。
廢死聯盟主張,法務部作成死刑執行令准後,依法將進入執行程序,並對受刑人的生命權產生直接法律效果,因此認為該項決定應屬行政處分,可循行政訴訟途徑尋求救濟。
聯盟另質疑,黃麟凱遭執行死刑時,相關憲法訴訟及刑事救濟程序仍有爭議,認為法務部當時仍核准執行,涉及程序合法性問題,因此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5月底裁定指出,刑事案件從偵查、起訴、裁判到後續執行,均屬刑事司法程序。法務部收到最高檢察署陳報死刑案件後,會審核有無停止執行、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情形,再決定是否令准執行,性質上仍屬刑事裁判的執行程序。
法院認為,死刑執行程序若發生爭議並有救濟必要,基於事務性質及避免救濟途徑產生分歧,應由刑事法院依刑事訴訟相關規定處理,並非行政法院所審理的公法爭議,因此裁定駁回。
廢死聯盟不服裁定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於9月24日駁回,全案確定。
黃麟凱因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遭判死刑定讞,2025年1月16日遭執行槍決,為總統賴清德任內首名遭執行死刑者,也是憲法法庭2024年9月作成死刑制度有條件合憲判決後,首宗死刑執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