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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酒後騎車碰撞停等機車!酒測值達1.12, 記大過、調離主管職
台南市東區昨(28)日晚間發生一起機車追撞事故,一名陳姓男子騎車行經中華東路三段、崇信街口時,疑未注意前方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而發生碰撞,造成對方騎士輕傷。警方到場處理後,發現陳男竟是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二線三星警官,經酒測數值達每公升1.12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事故發生於28日晚間7時許,當時陳男騎機車行經路口,與前方停等號誌的機車發生碰撞,兩車倒地。轄區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依規定對雙方進行酒測,陳男酒測值達每公升1.12毫克,員警也認出他是其他分局的警官,隨即向上通報並由督察體系介入了解。
據了解,57歲陳男從警約35年,目前在第二分局內勤單位擔任主管,過去也曾擔任其他分局偵查隊長等職務。
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江彥勳表示,陳員身為幹部卻未能以身作則,全案除依法移送偵辦外,分局已於當晚召開考績會,擬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115年度考績將考列丙等,同時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警方強調,將持續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要求各級主管加強宣導,嚴禁員警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