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快篩準確度?!
我在今年1月4號出車禍!送到新光醫院檢查驗傷,結果員警說從今年開始除了要酒測之外還多一項要檢驗的就是毒駕!
我想我也沒吸過毒品,也就很配合進行查驗,結果被測出「苯二氮平類」(BZO)!
送到新光醫院驗傷「我從早上6點起床都沒有尿尿,在醫院說要尿尿,警員說:不可以把證據尿掉,我憋到派出所才尿!這樣有問題吧!我從半夜1點開始睡覺到下午三點才第一次尿尿」
到三重慈福派出所到15:00做筆錄到晚上19:00,明明就是函送!「請問函送跟移送有什麼差別?」送我到三重分局,到了三重分局,警官就跟警員說:你們不是打電話過來詢問是否要帶人過去,就跟你們說不用帶,那你們還帶過來!
過程還要去分局地下室壓印,在地下室看到右邊鐵櫃全都是凹進去的,讓我當下有恐懼感及恐慌症!
等待中間還被警官恐嚇說:我可以直接辦你,你信不信!直到等到21:45檢察官說不用羈押!說我可以回家了,警察還是不送我回去叫我自己坐計程車回去,高層罰他們2個員警處罰拿著我的送檢文件半蹲有一小時左右!我就進去幫警員跟警官求情!說:拜託請盡快送我回家,我已經折騰了13小時了!
直到23:30派出所員警才把我送回到派出所,因為我出車禍所以雙腳有傷,我看到我機車在派出所外面,他們還是說要扣車,然後扣車期間的保管費還要車主自己支付!
我在醫院就已經把我的健保快譯通跟就診記錄及用藥明細都直接給警員直接拍照了!他們才肯開警車載我回去!到家已經23:50!
我根本沒有毒駕!我詢問這段時間我的交通費及精神損失要怎麼辦,警員說我可以對派出所提告求償國賠!
隔天我請我父親一同前往詢問我的情況,副座很耐心的說明,當下也諮詢機車是否可以取回來,警員也很幫忙打電話詢問,說現在可以去取回機車。
結果呢!到了車輛保管場說我要先繳掉那2張罰單才可以取機車!基層員警根本也不懂讓老百姓胡亂跑來跑去,根本是擾民!
然後保管場在4月寄信給我叫我在5月10日前要去贖車,不然就進行法拍!我就先支付5、6千元去贖車!可是呢!我的大牌也被扣牌了!說要查扣2年!機車還是無法上路!到現在行政文件還沒寄到。
快到半年了,7月4日前都不知道馬路三寶會不會對我提告到現在我連調解委員會都還沒開,我也有請派出所幫忙聯繫阿伯,但是派出所根本沒有幫忙,我也是一直忍著,看到近期也才發現也有人跟我一樣情況!到現在才發文,請問我這時候該怎麼辦?

